一、出让方及出让内容
1.出让方:安徽磐谷高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谷高科)。
2.出让内容:本次出让为磐谷高科对原安徽省明美矿物化工有限公司部分混凝土地坪拆除工程废料(以下简称工程废料,下同)进行公开出让销售,地址:明光市涧溪镇鲁峰村境内,309省道北侧,丰裕粮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东侧。
二、起始价和报价增幅
起始价:20元/吨(含13%增值税)。
报价增幅:报价增幅为1元/吨的整数倍。
三、报价方式
采用密封报价的方式,竞价人提前将报价单及相关材料封装在档案袋内,现场提交给出让人。出让人在收齐各竞价人报价材料后现场拆封并公布各竞价人所报价格,各竞价人签字确认后,现场宣布竞得人名单。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报价单详见附件1)。
四、成交方确定方式
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成交方。
注:至少一人报名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方可成交。
五、产品数量及价款支付
1.产品数量:产品为混凝土地坪废料,参考附件2“安徽磐谷高科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部分混凝土地坪拆除工程废料费用评估表”,最终数量以现场实际过磅量为准。
2.价款支付:根据评估报告估算的工程量乘以报价预付价款,过程中不足部分补齐后方可运输,待工程完工后,经跟踪审计审核后多退少补。
六、对意向报价方的基本要求
1.独立法人,报价单需盖报价单位有效公章。
2.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按照规定缴纳报价保证金后取得报价资格。
七、供货方式及要求
1.实行先付款后供货。在竞得人缴纳全额货款和保证金后开始供货。
2.竟得人默认已踏勘现场,并承诺将区域内所有混凝土块清运到位。
八、公告期限
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4日。
九、报价时间
本次竞价定于2022年3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安徽磐谷高科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地址:原明美矿物化工公司厂址、309省道北侧丰裕粮油旁)举行。
十、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金额:5万元
账户:收款单位:安徽磐谷高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银行帐号:179759260664
税号:91341182MA2W857Q49
交纳时间: 2022年3月14日下午17时00分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未按时间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价)。不接受汇票。缴纳时必须注明“磐谷高科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部分混凝土地坪拆除工程废料竞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报价人竞得后,其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中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报价方的保证金在报价方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十一、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报价人参与报价的,即表明已实地踏勘,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磐谷高科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涉及的工程废料由指定区域混凝土地坪拆除工程产生,拆除工程涉及的拆除、挖装、清运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3.本公告和买卖合同已挂网对外公开,报价人参与报价,即视为知悉并认可公告和买卖合同内容,愿意接受公告和买卖合同条件。
4.涉及标的物权属争议原因阻碍处置,由出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他事宜,由报价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5.在竞得人工程废料货款支付磐谷高科公司后启动施工,具体施工时间和次序由磐谷高科公司通知竞得人。磐谷高科公司销售的工程废料,由竞得人负责施工(自备机械车辆),自开始施工视为交付。
6.竞得人竞得的工程废料必须在出让方通知施工后15日内拆除、清运完成,否则出让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7.报价成交后,出让人和竞得人在两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和《销售合同》;如竞得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出让方有权将此批工程废料再次对外销售。
8.竞得人须按“安徽磐谷高科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部分混凝土地坪拆除工程废料费用评估表”中内容及在出让方提供的图纸范围内进行拆除工作,不得私自铲装混凝土地坪下部的石块或土,一经出让方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出让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在一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十二、出让人联系人
安徽磐谷高科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治宇0550-2601592
安徽磐谷高科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