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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塘湖矿临时表土堆场废弃土销售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9 17:41:55     作者:    浏览次数:
一、出让方及出让内容
  1.出让方: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全矿业)。
  2.出让内容:本次销售的土石料为位于马塘湖矿区临时表土堆场内废弃土,根据测量报告统计14万,进行公开出让销售。标的现状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单价。一旦成交后价款即为合同总价,承担相应的风险,亏损均与出售人无关。 
  二、起始价和报价增幅
起始价:马塘湖矿临时表土堆场内废弃土起拍价为5元/吨(含13%税)。
  报价增幅:报价增幅均为1元或1元整数倍。
  三、报价程序
本场现场竞价会采取增价形式的书面竞价,现场由招标人宣布竞价起始价,由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依次递交竞价表,每轮加价幅度为1元或1元整倍数,每轮报价时间限定2分钟内,多轮报价直至所有竞买人无加价即终止,最高价即为中标价(该中标价不享受相关优惠)。报价最高的单位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同,以递交《报价单》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竞得人。
四、成交方确定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成交方。
  注:至少一人报名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方可成交。
  五、产品数量及价款支付
  1.产品数量:马塘湖矿区临时表土堆场内废弃土总量约14万吨(附测绘报告),一经成交,数量不予调整,竞买人需自行踏勘测算。
       2.价款支付:采用先付款后供货的销售模式。销售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价款(最终报价单价*14万吨),最终价款按照此总价不予调整。
六、对意向报价方的基本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加盖有效公章)。因现场可多次报价,为确保《报价单》的有效性,报价时必须携带企业公章。
   4.报价人按照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并提交有效的材料后取得报价资格。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无需密封,在竞价前,由招标人按上述规定条件现场对竞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确认。验证未通过的,不得参加竞拍。  
  七、供货方式
  实行先付款后供货,竞得单位需在2日内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价款。
  八、公告期限
   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2日12:00。
  九、报价时间
  本次竞价在公告期满后举行,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4:30,地点在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六镇镇孙家村神山人家)举行。
  十、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金额:10万元
账户: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 
账号:1313042119300164490  (备注:兴全矿业废弃土竞价保证金) 
税  号:91341124MA2NCEGX7B
地址电话: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六镇镇孙家村神山人家安置小区888栋1楼 0550-5180339
交纳时间:2022年10月12日12:00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竞价人不得参加竞价)。不接受汇票。缴纳时必须注明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
竞价人竞得后,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中10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40万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待履约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其他意向竞买方的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参加本次竞拍单位是在我矿已开设账户并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及300万元以上(含)预付款的客户则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报名信息即可。
  十一、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价人参与竞价的,即表明已实地踏勘,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兴全矿业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和买卖合同已挂网对外公开,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悉并认可公告和买卖合同内容,愿意接受公告和买卖合同条件。
   3.涉及标的物的运输纠纷等问题,由竞得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4.竞得人废弃土货款支付后启动装运,具体装运时间和次序由出售人通知竞得人。出售人销售的废弃土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挖装(自备挖机)、负责运输(自备车辆),自双方签订协议货款支付后视为交付。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装载,否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竞得人竞得的废弃土必须在出让方通知启运后,竞得人在3个月内要对场地内废弃土清除完毕。逾期未清除的,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清场。若不配合清场的,出让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
       6.任何时候,如因出让人建设需要,须在临时表土堆场堆砌废弃土的,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
       7.竞得人须按出让人要求进行分台阶废弃土,确保堆土安全,并安排洒水车控制扬尘。临时表土堆场内不允许架设任何废弃土筛分等加工设备,如若发生,出让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8.竞价成交后,出让人和竞得人在两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和《销售合同》;如竞得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出让方有权将此批废弃土再次对外销售。
  十二、出让人联系人
  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陆阳 15950978552

 
附件1临时表土堆场废弃土销售项目合同.doc
40eb1f7768a05c5e754ea711dc96b156.doc (21.00 KB)
附件2报价单(临时表土堆场).doc
86d97de0b399b9729ab31bc9ea7ebfa1.doc (17.00 KB)
附件3马塘湖矿矿山土方计算报告书.pdf
c303881f86d2813a5da2428b90756f8d.pdf (2.11 MB)
附件4标的物现状.doc
ab1b9e8d36111671edb61670e7300a0e.doc (8.27 MB)

初审:钱陆阳
复审:朱小东
终审:陈昌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