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6号令)的要求,7月31日下午,兴明矿业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安全设施验收评审会,明光市应急管理局阚东副局长、陈以文股长、五位专家及相关单位等参加评审会议。
会议前专家组一行前往巢东矿区首采区逐一查看安全设施的建设情况,随后在会议室分别听取巢东矿业公司关于项目建设和试运行情况介绍、琅琊山矿业工程公司关于项目建设施工情况介绍、华东冶金勘查局八一一地质队关于《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的介绍,期间专家组针对现场、验收评价报告以及其他软件资料给予充分的认可,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并要求验收评价单位对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
兴明矿业凭借扎实的基础和充分的准备,经过专家组考察、点评、决议,会议一致同意通过巢东矿业首采区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
最后,明光市应急管理局阚东副局长对兴明矿业的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验收评价单位要以更高的标准对报告进行修订、完善;二是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做好整改,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打好扎实的基础。三是巢东矿业公司要以安全设施验收为契机,持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兴明矿业公司总经理王秀超表示将落实专家组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现场和软件资料问题的整改,确保矿山合法合规安全运营。